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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下半年专硕(含全国MBA、EMBA)盲审论文送审通知

2026/09/15  点击:0

各相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:

根据研究生院规定,2023级及之前取得学籍但延期毕业专硕(含全国MBAEMBA)均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盲审送审流程,盲审结果通过后才能参加答辩,现将2026年下半年盲审论文送审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提交论文时间

2026109—10

二、提交对象

2023级及之前取得学籍的专硕(含全国MBAEMBA)且学籍尚未被取消、成绩合格、学费缴清、论文质量达到毕业要求、导师同意不合格成绩低于(含)3门,拟毕业的全国MBA学生,务必于108日上午到校补考。

三、提交流程和要求

1.通过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提交。登录网址:http://202.200.122.197,账号:本人学号,密码:本人身份证后六位。首次进入系统后建议修改密码,并完成个人信息核对以及签名采集。之后依次点击学位管理”——“论文收集表菜单栏,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、上传电子论文(盲审版本,PDF格式)和论文中文摘要(TXT文档,具体格式见附件)。提交盲审论文要求:隐去论文封面处作者和导师姓名,隐去中英文摘要处作者和导师姓名,删除致谢内容,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相关学术成果(含英文中的相关信息)只填写刊物名称、题目、发布年月信息。如论文中出现本论文研究内容依托的科研课题,只填写课题级别及名称。

重要提醒:论文上传后不得更改。

2.盲审论文上传并提交后,109-10日携带以下纸质材料到经管学院教11-227办公室办理送审手续。

1)论文盲审确认表(电子论文通过系统提交后,根据提示进行打印);

2)开题报告;

3)成绩单原件(MBAMEM、非全MPAcc成绩单到11-232办公室王书玲老师处领取;EMBA成绩单到11-227办公室李明珠老师处领取);

4)学位申请评定书(签署至第6学科带头人意见处。由于盲审,论文评阅人无需填写。MBAEMBA学位申请评定书到

11-227办公室郑蕾老师处领取并按要求填写)。

四、盲审结果通过后的答辩安排

1)由导师安排答辩秘书到专业学位中心领取评审结论,并到11-227办公室郑蕾老师处领取:档案袋、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登记表、独创性声明(电子版)、答辩表决票。

2)由答辩秘书到11-227办公室李媚老师处协调答辩使用教室,组织答辩。

3)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按规定时间统一提交材料。资料不齐、资料有误或其他手续未办理完毕者,将不予受理学位申请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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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BA教育中心、EMBA教育中心)

202691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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