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:
根据研究生院规定,2023级及之前取得学籍但延期毕业专硕(含全国MBA、EMBA)均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盲审送审流程,盲审结果通过后才能参加答辩,现将2026年下半年盲审论文送审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提交论文时间
2026年10月9—10日
二、提交对象
2023级及之前取得学籍的专硕(含全国MBA、EMBA)且学籍尚未被取消、成绩合格、学费缴清、论文质量达到毕业要求、导师同意。不合格成绩低于(含)3门,拟毕业的全国MBA学生,务必于10月8日上午到校补考。
三、提交流程和要求
1.通过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提交。登录网址:http://202.200.122.197,账号:本人学号,密码:本人身份证后六位。首次进入系统后建议修改密码,并完成个人信息核对以及签名采集。之后依次点击“学位管理”——“论文收集表”菜单栏,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、上传电子论文(盲审版本,PDF格式)和论文中文摘要(TXT文档,具体格式见附件)。提交盲审论文要求:隐去论文封面处作者和导师姓名,隐去中英文摘要处作者和导师姓名,删除致谢内容,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相关学术成果(含英文中的相关信息)只填写刊物名称、题目、发布年月信息。如论文中出现本论文研究内容依托的科研课题,只填写课题级别及名称。
重要提醒:论文上传后不得更改。
2.盲审论文上传并提交后,10月9-10日携带以下纸质材料到经管学院教11-227办公室办理送审手续。
(1)论文盲审确认表(电子论文通过系统提交后,根据提示进行打印);
(2)开题报告;
(3)成绩单原件(MBA、MEM、非全MPAcc成绩单到11-232办公室王书玲老师处领取;EMBA成绩单到11-227办公室李明珠老师处领取);
(4)学位申请评定书(签署至第6页“学科带头人意见”处。由于是盲审,“论文评阅人”无需填写。MBA、EMBA学位申请评定书到
11-227办公室郑蕾老师处领取并按要求填写)。
四、盲审结果通过后的答辩安排
(1)由导师安排答辩秘书到专业学位中心领取评审结论,并到11-227办公室郑蕾老师处领取:①档案袋、②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登记表、③独创性声明(电子版)、④答辩表决票。
(2)由答辩秘书到11-227办公室李媚老师处协调答辩使用教室,组织答辩。
(3)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按规定时间统一提交材料。资料不齐、资料有误或其他手续未办理完毕者,将不予受理学位申请。
专业学位教育中心
(MBA教育中心、EMBA教育中心)
2026年9月14日